73条!2021版人身保险产品“负面清单”公布
73条禁令发布
违规开发产品、挑战监管底线的行为;
偏离保险本源、产品设计异化的行为;
罔顾公平合理、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
以营销为噱头、开发“奇葩”产品的行为。
● 产品条款表述
● 产品责任设计
● 产品费率厘定及精算假设
● 产品报送管理
绝不放过问题产品
条款中对于投保人、被保险人及受益人的部分可选权利表述不清,如减保权、续保权等,存在侵害消费者利益隐患。
条款中设置不合理的约定限制消费者合法权利。
条款中设置不合理的条款表述为误导销售提供便利。
部分产品条款中约定保险金申请需提供有效生存证明,但未对有效生存证明的具体形式做出解释;
意外伤害保险产品条款中约定保险金申请除提供交管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外,还需提供当次交通工具客票(存根)等不合理材料;
人寿保险产品条款中约定身故保险金申请除提供死亡证明和户籍注销证明外,还需提供火化证明、丧葬证明等不合理材料。
将对问题公司采取一系列监管措施

一
产品条款表述
二
产品责任设计
三
产品费率厘定及精算假设
四
产品报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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