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佣金怎么算个税?还不清楚,请看这里!
在昨天的文章里,保险买手最后提到了在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中税前扣除的项目里有一项:其他。政策解释:其他包括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佣金收入的展业成本。

保险营销员取得的佣金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所得(保险营销员),以不含增值税的收入减除20%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收入额减去展业成本以及附加税费后,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不含增值税的佣金收入×(1-20%) -展业成本-附加税费
√ 展业成本计算
按照收入额的25%计算。即:展业成本=不含增值税的佣金收入×(1-20%)×25%
√ 附加税费计算
按照营改增相关税收政策规定,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属于小规模纳税人,应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税,月佣金收入10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
2020年,保险营销员小李每月佣金收入20000元,全年24万元,每月基本减除费用5000元,全年6万元。不考虑专项扣除的情况下,小李每月预扣预缴和年终汇算清缴个税情况如下:
每月预扣预缴:
每月的佣金收入额:20000×(1-20%)=16000元
每月展业成本:16000×25%=4000元
每月扣除展业成本后应税收入:16000-4000=12000元
1月,小李应纳税所得额=12000元-5000元=7000元,根据《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适用3%的预扣率,那么1月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7000× 3%=210元
根据累计预扣法,2月应纳税所得额=12000×2-5000×2=14000元,同样适用3%的预扣率,2月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14000元× 3%-210=210元。
同样3-5月,均适用3%的预扣率,每月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都是:210元。
6月,小李应纳税所得额为:12000×6-5000×6=42000元,大于36000元,适用10%的预扣率,速算扣除数2520元,那么,小李6月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42000元×10%-2520-210×5=630元。【备注:2520元=36000元×(1-3%)】
以此类推,后续的7-12个月,继续适用10%的预扣率,每月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都是700元。
2020年全年,小李累计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210×5+630+700×6=5880元。
年底个税汇算:
在不考虑专项扣除的情况下,小李全年应纳税所得额=240000×(1-20%)-240000×(1-20%)×25%-60000=84000元。
适用10%的综合所得税率,速算扣除数2520元。那么,小李应纳个人所得税=84000元×10%-2520元=5880元。
上下对比,累计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应纳个人所得税,小李的退税金额是0。
到此就结束了吗?并没有!上述计算没有考虑专项附加税!
如果你有子女教育、继续教育、赡养老人、房贷、租房、大病支出等6项支出,可以在税前收入中扣除,填写这一项后,退税金额就会发生变动,这是最后的减税机会,一定要抓住!

按规定,退税可以放弃,补税必须办。
根据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二条: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并追缴税款、加征滞纳金。滞纳金则从超过缴纳期限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
也就是说,年度汇算申报后,如果你需要补税,要在2021年6月30日前补缴税款,否则将面临每日万分之五加收滞纳金。
无规划,不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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